一、招生对象:2011届高中应届毕业生。
二、报名条件:
(一)、品德高尚,立志报国;尊师爱友,吃苦耐劳。严格遵守“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”,严格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。当文明使者,做优秀学生。
(二)、参加2011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,所考科目成绩(高考实际考分,不含任何加分,下同)不低于该科目二本线以下30分,即理综类需394分以上、文综类需426分以上。
三、招生人数:280人。
四、报名程序:
考生持本人2011年高考准考证(原件)、2011年本人高考分数条(原件)来校报名,同时交报名费20元。
五、录取形式:分四批录取
1、第一批录取100人:7月10日录取(2011年7月10日16:00张榜公布录取名单)。录取原则:从7月10日11:30时前报名的低于所考科目二本线以下20分以内的男生、所考科目二本线以下10分以内的女生(鉴于我校女生宿舍严重不足,因此本批次女生招生线较男生稍高,敬请谅解)中按考分高低择优录取,录满100人即止;如符合条件的考生数不足,宁缺不补。
2、第二批录取100人:7月23日录取(2011年7月23日16:00张榜公布录取名单)。录取原则:从7月23日11:30前报名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,录满100人即止。
3、第三批录取50人:8月2日录取(2011年8月3日16:00张榜公布录取名单)。录取原则:从8月2日11:30前报名的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,录满即止。
4、第四批录取:人数、时间另定。
六、交费方式:
考生在本校园或网络查看是否被录取,被录取的各类批次考生到招生老师处领取交费单,然后持交费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内任一“桂林银行”(原“桂林商业银行”)(户名:桂林市弘文学校,帐号:000182608500010)交款。
特别声明:各批次考生在银行交款后请务必在规定时间(具体时间见交费单)内将交款回执单及交费通知单返回给招生老师;学校凭考生交款回执单及交费单编班(因我校未与银行联网,考生是否在银行交了款,我校无法知情,只能凭考生将银行交款回执单是否交回学校来确认),逾期未将银行交款单及交费通知单返回的考生,将被视为未交费而不来就读。
七、暑假开学时间:2011年8月12日(周五)下午报到,当晚上自习,8月13日(周六)早上起按课程表上课。
八、收费标准:按高考考分成绩(不含任何加分)收费:
二本线以下30分以内:学费6800元/人、学年;
二本线以上:学费5800元/人、学年;
一本线以上:学费4800元/人、学年;
600分以上(含600分)学费2000元/人、学年。
九、奖励政策:
凡2012年在我校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,所考科目高考考分(不含任何加分)进入广西前60名(理科)、前20名(文科),其所交学费作为奖学金全额奖给考生本人。
十、特别提醒(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):
考生报名时须将本人准考证、分数条留在我校存档,不管是否被我校录取,考生所交20元报名费不退;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,自愿到我校就读的考生,须一次性交清全年的学费。交学费后,凡因考生自己的原因(如被高校录取等)不能来我校就读而要求退学的,参照广西教育厅《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方法》之规定,在秋季学期正式开学(2011年8月31日)前退学的,予以退还本人所交学费的90%;2012年春节前退学的,退学费50%;2012年春节后退学的,不再退费。
十一、招生报名时间:2011年7月1日起。
十二、招生报名地点:办公楼一楼(招生电话:2124515)
十三、招生负责人: 范樟森(电话:5864943 18907730456)
招生工作人员: 杨伟生 马维萍 吴玉玲 唐艺铭 谢 欢
十四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:因我校女生宿舍严重不足,招生性别比例将视情况随时作适当调整。